根据《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思茅区创新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市场化配置的实施方案(试行)的批复》文件精神,现对思茅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第四期停车管理收费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范围 按照协议规定的思茅城区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第四期涉及收费路段为: A类路段:吉象街、电视台路、凤凰巷、迎春巷、利民巷、建设巷、普洱路、蓝天街、凤凰路、通商路、振林街。 B类路段:旅游环线、北24号路、康平大道、同心路、景东路、南17号路、南20号路、南22号路、南24号路。 二、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思发改发【2018】167号)文件标准执行。 三、收费时间 2023年7月22日起正式实施。 四、热线电话 服务热线:0879-8233555 监督投诉热线:12315 五、其他事项 机动车驾驶员应根据划定车位规范停放车辆,严禁乱停乱放;对违规停放车辆行为,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拒不缴纳停车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追究,并公开曝光;出现辱骂、威胁、殴打停车管理人员等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普洱市思茅瑞途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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