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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质效


来源:《普洱日报》  时间:2023/06/22/ 10:51 点击: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张瑜)   近日,普洱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紧盯关键岗位,以“头雁”效应激活“群雁”活力,切实加强对“关键少数”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等情况的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权力规范运行。

《办法》明确监督对象、监督原则、监督重点、监督方法和责任追究,针对各监督对象的岗位职责、权力运行特点及岗位廉政风险点,列出监督重点内容,以“制度化”“清单式”监督管住“关键少数”。《办法》找准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关键岗位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重要环节和关键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家风家教建设等监督重点实时监督、全程监管。监督检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离岗(外出)报备、回避、保密、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纪律性规定和内控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切实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同时,延伸检视领导干部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结合日常问题线索处置、选人用人等工作,为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精准“画像”,为强化政治监督、履职监督、日常监督提供精准参考。

《办法》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督促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曝光力度,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治“灯下黑”。同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早发现早提醒,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真容错敢纠错,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充分调动、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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