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江城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各获100万元奖补资金
普洱日报讯(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日前,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财政厅对2022年度“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成效明显的20个县(市、区)开展以奖代补工作,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个县(市、区)1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规划编制工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各获100万元奖补。
2021年实施“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来,以乡情为纽带,各地积极组织动员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村民和乡贤能人等多方力量回乡参与编制村庄规划。为弘扬先进典型、激励干事创业,经省项目组领导同意,决定对2022年度“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成效明显的怒江州泸水市等20个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并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个县100万元资金奖励。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t_Lb-Y2MqH89vsQjdyJaw)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