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到普洱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及耕地保护立法工作
普洱日报讯(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近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章吉青率调研组到普洱市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及耕地保护立法工作。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富本工业园区宏祥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思茅区普洱鼎生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走访,详细了解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情况,并在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调研座谈会和云南省耕地保护条例立法座谈会。
在优化营商环境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与云南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围绕自然资源部门如何发挥作用为企业出实招、办实事、解难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在云南省耕地保护条例立法座谈会上,结合普洱市农村耕地流出问题整治、耕地保护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了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自然资源系统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持续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经营主体评价和人民群众感受为第一标准、以高质量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对标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工商联建立的七项机制体制,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做好企业自然资源要素支撑,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