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罕珊) 近年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首责,从严把关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干部提拔、工作调动、职级晋升、个人或集体评先评优等干部廉政情况严格审核,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今年以来,共对4200名党员干部(含村组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对29人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 为确保出具的廉政意见复函科学精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澜沧县纪委监委坚持“多室联审”的方式,把好规范流程关。收到有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后,严格按照程序,由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室分别从信访举报、立案审查、问责处理、处分情况及日常监督中是否发现问题等方面进行联合审查,严格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精准出具“体检报告”。意见经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如实出具廉政审查情况的复函,敢于有“病”说“病”,不回避、敢碰硬,及时反馈党风廉政回复意见。 此外,澜沧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全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给全县党员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将党员领导干部职务任免情况、报告的重要事项、谈话函询、纪律处分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并对廉政档案进行动态更新,一人一档,保证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量。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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