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李圆圆 石爱萍) “在村上辛辛苦苦干了十多年,怎么也想不到会遭到无端举报,感谢你们为我证明清白,今后我将立足岗位主动作为,更好地服务群众。”近日,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组织的澄清正名会议上,年近六旬的大山乡大山村干部赵某某激动地说。 “把问题调查清楚是开展澄清正名的前提,同时充分征求澄清对象本人意见,根据失实信访举报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澄清正名。”如何更好地开展澄清正名,确保正名的效果,澜沧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有问题的一查到底,没有问题的及时澄清。 今年以来,澜沧县纪委监委结合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坚持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并重的原则,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明确澄清正名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责任划分,规范实施程序、方式选择和成果运用等环节工作。同时,积极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在畅通“信、访、网、电”举报平台基础上,积极推广运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向群众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和诬告陷害纪法责任,引导群众依法、如实、有序举报,使群众从“要举报”转变为“会举报”,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 今年以来,共为3名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及时消除群众对干部的误解,帮助他们解开心结,卸下思想包袱。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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