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徐一丹 施正萍) 8月14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全国生态日新闻发布会,发布《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发布5个极具典型性的环境资源案件。 据发布人介绍,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诉讼案件532件,审结514件。坚持创新引领,奋力打造生态司法保护新领地,聚焦人象和谐问题,搭建司法服务新平台,思茅区人民法院发扬首创精神,于2022年3月9日挂牌成立全国首家“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截至2023年7月,“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帮助1863户农户及时兑现449.93万元象损保险补偿款,相关工作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并写进《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报告;强化品牌牵引,织密司法保护新网络,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着力打造“茶法绿网”环境资源审判品牌的工作方案》,设立“茶法绿网”环境资源审判多元共治工作站,成立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与李仙江保护法律服务点”、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野生古茶树群落保护法律服务点”、景东彝族自治县“西黑冠长臂猿保护法律服务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景迈山古茶林生态保护法律服务点”等8个站点;探索跨域治理,司法协作迈出新步伐,普洱两级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中,聚焦李仙江、澜沧江流域生态保护与损害预防,2023年4月,思茅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澜沧县三家法院共同签署《澜沧江糯扎渡库区生物多样性暨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协议》,搭建地域管辖各司其职、全域问题协同配合的司法保护协作新机制。以市内跨县域司法协作经验作为蓝本,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倡导建立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2023年8月14日上午,普洱、临沧、西双版纳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推动澜沧江生态环境的跨域司法保护工作。 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云南经济日报、中国网、云南网、普洱市融媒体中心、思茅区融媒体中心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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