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普洱市委编办) 普洱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通融合,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切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突出政治引领,强化组织保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广泛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忠诚教育、警示教育,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制定《市委编办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有效确保年度党风廉政工作逐一落实到位。 严格规范管理,全面压实责任。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找党风廉政建设短板,将廉政考核纳入年度个人目标绩效考核。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持续氛围营造,筑牢思想防线。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学习教育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做好廉政提醒,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并突出针对性,部门主要领导定期为干部职工讲授专题廉政党课,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深抓作风建设,促进融合发展。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一流政务服务、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党支部的引领作用,对标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机构编制督查整改“三年行动计划”和编外人员清理规范“三年行动计划”,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融合发展。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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