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绿色是普洱最亮的底色,也是普洱的发展底色。今年7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要保持严的基调,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作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职责,督促相关部门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加强常态化监督,护航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擦亮发展底色。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动是思想的体现。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来抓,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做深做实做细常态化监督,亮剑生态“顽疾”,压实主体责任,着力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在生态环境整治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用铁纪护航绿水青山,努力让普洱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环境更优美。 有了思想的引领,抓好工作重点就成了关键。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履行生态环保责任情况作为擦亮发展底色的政治监督重点,从政治上监督,从实践中监督,实现全过程、全链条、无禁区、全覆盖监督。要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分批分类细化监督方案,组成督查组深入一线深挖问题根源;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融合各方监督力量,优势互补,跨组协作,实现问题线索信息共享、分类处置、快速查处,确保一线监督取得实效。 充分发挥监督工作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巡察成果运用是保障。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区分“监督”与“监督的再监督”之间的关系,紧盯生态环保监管部门的履职尽责情况,盯严关键部门、关键领域、关键少数,实行台账管理,建立监督报账、反馈交账、整改销账、督查对账的成果运用管理体系,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成果运用到位,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要加强督查督办,通过电话督办、约请说明、会议推进等方式,加强对整改过程的督办、整改成果的审查,认真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以问题整改成效守护好普洱的底色,从而推动普洱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建设生态文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生态文明建设,也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两山”理念,以强有力的监督推进普洱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人民生活更幸福,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增长点,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努力绘就普洱秀美的“生态画卷”。(于飞)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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