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郭春祥) “走访检查10个县(区)、63个乡(镇)、138个村民小组、341户农户,访谈干部群众1048人……”不久前,普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在全市范围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交叉蹲点调研监督,累计发现问题200余个,督促立行立改92个,限期整改152个,移交核查处置30个。 “思茅区云仙乡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存在超概算投资等问题,导致项目竣工至今仍处于闲置状态……”今年以来,普洱市纪委监委以“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为抓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盯行业部门主体责任、惠民政策、项目资金、干部作风等重点,不断增强“清廉村居”建设、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以高质量监督促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摸清问题只是第一步,解决问题才是推动发展的关键。市纪委监委秉持“问题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的责任感,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全面认领,精准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这份权力规范‘清单’,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内容全覆盖,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权力定下‘边界’。”日前,镇沅县勐大镇某村书记收到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后,认真学习起来。 如何指导规范履职,发挥监督“零距离”的作用?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微腐败”的特征,联合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收集和梳理村(组)小微权力16项39条,形成小微权力清单,绘制出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图40条,形成了乡(镇)“照单部署”、村级“照单实施”、村民“照单监督”的工作格局。同时,以网格“微治理”为主体,探索“微网格、微阵地、微联动、微服务”的“四微”自治工作模式,不断探索村民自治新路径,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基层治理离不开群众的群策群力、广泛参与。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通过推进“分办—交办—督办—销号”闭环管理机制,督促责任部门全面核查、立行立改。同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定期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利用支部主题党日、社区活动日等组织干部群众观看廉政教育片、上廉政警示党课,推动监督下沉落地,融入基层治理,以“清”促“治”。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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