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云南日报记者 沈浩 通讯员 邱雨) 为大力营造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社会氛围,近日,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出台交通出行优待政策,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或现役军人相关证件,在普洱市全域可免费乘坐公交车。
同时,普洱市深化落实原有优待政策,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或现役军人相关证件乘坐火车、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给予提供优先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优待,设置优先通道(窗口),随同出行的家属一同享受优先服务。残疾军人乘坐火车、轮船、客运班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
为让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知晓优待政策,普洱市加大宣传力度,统一全市所有公交车和机场、客运站、火车站、港口、码头的优先优待标识,让优待项目一目了然。
交通出行优待政策的推出,是普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推进荣誉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提升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