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自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检消”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宁洱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消防救援大队持续深化协作配合,形成了双向沟通、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工作常态,成效明显。2022年以来,宁洱县人民检察院获“云南省第六届119消防先进集体”,宁洱县人民检察院与宁洱县消防救援大队双双荣获“2022年度普洱市‘检消’协作先进单位”,1件案件入选普洱市“检消”协作典型案例。 强化党建引领 打造协作共赢“双引擎” 自“检消”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双方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为牵引,通过联合开展主题党日、召开联席会议、工作会议、举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现场教学、开展联合检查等,不断深化理念共融、强化信息共享,在互学互通中促提升、互商共举中谋发展,让融合更加紧密。 立足民生领域 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 44件 围绕消防安全责任共同目标,双方无缝衔接、高效联动、精准治理,共同开展了“小区生命通道”“老年人权益保护”“四名一文一传”“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治理”等专项活动,并联合有关单位深入实地检查,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44件;开展诉前磋商、宣告送达、公开听证、座谈会等20余次,制发检察建议40余份,督促有关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机制20余套,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100余处,新增完善消防设施、器材400余处。 拓宽协作领域 合力守护“朝阳” 双方立足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校园安全检查等基础上,在开学季联合开展“开学第一课”,为同学们送上开学礼包。 通过实地参观,增进学生对检察机关及消防救援机构的认识。检察官通过动画片、互动体验等方式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法律意识;消防员通过互动、演示等方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引导学生了解掌握有关知识和技能,在他们心中播种下法治、消防安全的种子,持续为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深化协作谋发展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依托协作机制,双方主动把履职尽责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定期召开专题联席会议,以“研商”促“落实”。 同时,注重“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联合县文旅局、县林草局、县交运局等有关单位深入林木企业、快递企业、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进行安全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帮助经营者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同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共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构建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监督支持并重 扩大协作效果 宁洱县人民检察院、宁洱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与人大、政协的沟通对接,不断扩大“朋友圈”、凝聚“公约数”,整合资源、提供更多“售后服务”。 针对整改情况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做好跟进监督,强化分析研判、注重实地核查,确保检察建议真正“办复”;积极搭建平台,做好“授渔人”,深入基层组织培训、演练,讲解公益诉讼及消防安全知识,并开展现场教学,帮助有关人员及老百姓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有关知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通讯员 刘洪明 文/图)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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