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张力立) 近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联动,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快速化解了5起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帮助群众解决了拖欠十年的“薪愁”。 据介绍,2013年7月,许某某、李某某、王某某等5人与倪某某建立劳动关系,在墨江县某镇某村做积水工程。工程验收后,倪某某迟迟未支付劳动报酬。许某某、李某某、王某某曾多次到倪某某家讨要劳动报酬,在索要无果后,于今年7月向墨江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并提交了证据材料。 墨江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和当事人的诉求。9月中旬,墨江县人民检察院向墨江县人民法院移送了5件民事支持起诉案后,双方对这起劳动报酬纠纷案进行了调解。调解中,倪某某承认其拖欠许某某、李某某、王某某等5人1.3万余元劳动报酬的事实,并承诺会尽快全额支付。近日,倪某某将拖欠5人的1.3万余元劳动报酬全额兑付。至此,该起长达10年的劳务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近年来,墨江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支持起诉职能,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并结合工作实际,与墨江县人民法院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畅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绿色渠道”。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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