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6日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在思茅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普洱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普洱市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及其他事项。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如需调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