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镇沅县公安局) “警察同志,我在县城车站前人行道上捡到一只鸟,它的翅膀可能受伤了。”冬日深夜,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110接警中心接到李某的报警。 原来,李某和朋友途经县城车站时,看到一只鸟正在路中间乱跑,担心鸟被过往车辆伤害,于是将鸟捉住并报了警。 “我们会为它做细致的检查,照顾好它的。”接到求助后,镇沅县公安局民警、辅警立即赶往现场,从李某手中接过了这只鸟,并向他们表示感谢。经鉴定,该鸟为夜鹭,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栖息于平原和低山丘陵地区溪流、水塘、江河、沼泽和水田,主要以鱼、虾、水生昆虫等为食。经检查,夜鹭无外伤痕迹,生命体征良好,民警便将夜鹭放归了大自然。 又讯(墨江县公安局) “学校里飞来一只长相特别的大鸟,现在无法飞行,请求救助。”近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安局孟弄派出所接到辖区学校工作人员丁先生的报警求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大鸟黑白相间、双脚为红色,经专业人员鉴定,确认大鸟为白鹇,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对其进行全身检查后,确认白鹇精神状态、身体状况良好,无明显外伤,具备放生条件。 民警对丁先生的行为给予肯定,并向在场群众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随后,大家一同将白鹇放归大自然。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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