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郭春祥 通讯员 茹婷婷) “感谢纪委同志的监督,公租房的押金终于退回来了。”近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的李某激动地对前来反馈下访调查结果的包案领导说。 此前,李某通过信访举报反映其在工作期间参与了单位公租房自筹款项目并交了押金,但在其离职后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押金退还的问题。经分析研判,景谷县纪委监委将此信访件纳入“领导包案”治理工作台账,通过跟进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开展整改,最终退回了押金。 李某信访问题的化解,是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开门接访、包案下访,直面信访矛盾、群众诉求,实打实解决问题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普洱市纪委监委把解决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对重复信访、实名举报、久办未结等重难点信访举报案件进行精准研判、系统梳理、有序分类,深入田间地头、基层一线核查久拖不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为群众化解“心头结”。 为推动“领导包案”落地见效,普洱市纪委监委建立信访室牵头督导、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常委会不定期汇报的工作机制,联动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包督办、包调查、包解决、包息诉、包稳定的“五包”要求,组织相关单位集中“会诊”,通过分享经验、会商会审、挂牌督战、通报进度等方式,形成化解合力。截至目前,普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头包案督办11件,到基层走访、接访、带案下访14人次,充分发挥领导牵头出访的优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实质性回应,确保问题解决到位。 “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一案一策”化解方案,领导带头“面对面”接访、“实打实”下访,做到问题不查清不销案、问题不解决不销案,确保群众信访举报有着落、有回音。景谷县纪委监委积极践行“浦江经验”做法,开展“全员接访、领导约访、带信下访、入户走访”活动,探索建立“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纪检监察室+信访室+乡(镇)纪委”的下访工作机制,以“一线工作法”破解工作落实的“中梗阻”。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推行“一案一专班”工作机制,采取上下联动、集中“会诊”、联合“医治”等手段,确保实现“事要解决”“案结事了”。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畅通“线上+线下”信访举报渠道,另一方面积极开展“送信访上门”活动,主动“迈开腿”走入群众中间,“张开嘴”问询群众冷暖,变“被动等待”为“主动介入”。 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确保问题调研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为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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