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张珂 廖翌含) “本月我们村的集体收入共20370元,支出共14500元,第1笔支出是垃圾清运费2500元,第2笔支出是村组道路养护费5000元……”近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普义乡干塘村一月一次的“唱账”会在村会议室如期举行。 “村组道路养护费是用到了哪个村民小组?为什么我们小组的路没有进行养护?”当干塘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周主任刚“唱”完收支情况,就有村民对资金支出情况提出疑问。 “七里河、马头田两个村民小组因雨季导致村组道路受损较严重,这笔费用主要用于道路的维护修缮,大家可以到现场看看……”面对群众的质疑,周主任耐心作出解释。 除了“唱账”,当天,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还就本月全村有什么重大的事项,村里的重点工作推进怎么样等进行“说事”。 据了解,一月一次的“说唱”是宁洱县纪委监委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举措之一,也是该县推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此前,宁洱县纪委监委在专题走访调研时发现:基层普遍存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不到位、权属不明、“干部在干,群众在看”等问题。为加强对村级组织规范运行管理监督,宁洱县纪委监委围绕“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事务公开、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村(组)干部作风建设”6个方面内容,通过“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民主理财小组”4级垂直监督,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堵塞漏洞。自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全县共发现问题线索36条,立案查处27人,梳理并公示公开信息928条。 同时,为提高“说事”“唱账”的质效,宁洱县纪委监委明确,在整个过程中,若党员、村民代表及群众对公开内容有疑问,可以当场提出,“说”“唱”人必须作出答复和解释。在结束后,参会人员还需对“说”“唱”内容进行满意度民主测评,并作为党总支书记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年终个人考核依据。 “村里做了哪些事,用了哪些钱,每月这样聚在一起说一说,谁也不能造假,也不敢造假。这样的民主决策也让我们老百姓有了更多的发言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干塘村一名群众表示。 从过去村干部“关门议”,到现在大家“开门谈”,如今,每月“说事”“唱账”的制度在宁洱县各村推广开来,形成了“大家的事情大家议大家定”的村民自治良好氛围,有效规范了村基层干部手中的“微权力”,激活了基层治理效能。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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