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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4年2月1日在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来源:《普洱日报》  时间:2024/02/26/ 18:50 点击: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红云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市委工作要求,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869件,审(执)结35078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34%。共有48个集体和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表扬。

一、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市中院党组成员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积极讲专题党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落实为民办事清单事项,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开展对标“时代楷模”争做鲍卫忠式好干警学习活动,以主题教育成效扎实推进全市法院工作新提升。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将“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理念贯穿到每一个具体案件和每一项具体工作当中,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坚持以高标准党建引领法院发展。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省高院政治督察、司法巡查,狠抓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内生动力。

二、坚持能动司法,全力护航普洱高质量发展

扛牢强边固防政治责任。从严从重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积极融入边境地区社会治理,审结一审跨境犯罪案件762件1908人。选派干警担任边境联防所负责人,积极组织开展“百案边关行”活动,在沿边村寨巡回开庭审理案件428件,凝聚管边控边合力。

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升级《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措施》,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案例,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0801件,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用时排名全省第一。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降低企业解纷成本、缩短诉讼周期。深化产业品牌保护,主动走进企业和产业协会,提供“订单式”法律咨询服务。修订完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充分发挥破产出清、盘活重整等机制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积极服务法治普洱建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32件、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01件。强化行政和解措施,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成果。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召开行政审判府院联动会议,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延伸审判服务,以司法“小”建议助力社会“大”治理。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组织普法宣传活动,以“一对一、面对面”形式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发布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

护航生态守护绿水青山。强化品牌引领,制定《关于拓展深化和创新推进“茶法绿网”生态司法保护品牌建设的三年行动方案》。与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生态保护合作协议,设立“茶法绿网”环境资源审判多元共治工作站。延展“人象和谐”经验效应,建立野生动物损害纠纷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机制。推动跨域治理新格局,思茅、景谷、澜沧三家法院签署协议,统筹推进糯扎渡库区生态司法保护;市中院与西双版纳中院、临沧中院签订《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积极探索碳汇融入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审结全省首例适用碳汇替代性修复生态刑事案件,制发《关于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

、坚持公正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守护人民群众安全感。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82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案件459件。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交通肇事、醉酒危险驾驶等案件890件。守护群众“钱袋子”和“舌尖上的安全”,审结诈骗、非法集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44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60件69人。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司法理念,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4件271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3份。

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5724件。审结劳务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190件,保障“劳有所得、劳有所获”。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4001件,守护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9份,与公安机关、妇联、基层组织共同构筑妇女权益保护坚实后盾。审结赡养、抚养、监护案件246件,让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美德代代相传。审结建设工程合同案件985件、房屋买卖合同案件547件,运用司法手段推进涉诉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审结涉种植、养殖、土地流转等“三农”领域案件97件,为乡村振兴注入司法力量。审结物业服务案件1214件,守护“万家灯火”。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巩固深化执行攻坚成果,全面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共执结案件12394件,执行到位金额14.2亿元。大力实施执源治理,综合运用履行引导、正向激励、违约惩戒,构建一体化协同治理机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统筹推进涉民生、涉农民工等系列专项行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决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强化守信激励措施,为自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修复信用记录。

四、坚持司法为民,高效解纷满足群众需求

优化诉讼服务。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积极畅通多渠道立案服务。规范 12368 诉讼服务热线功能运行,为群众提供诉讼咨询及案件查询服务2624次。持续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用心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大力推行院领导带案下访和公开接访,共接待群众来访129次141人。市中院“一站式”建设质效得分全年长期处于全省第一方阵。

强化诉源治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党委统筹,推动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健全“法院+N”多元解纷机制,各县(区)法院均成立银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多元解纷新格局更加完善。强化服判息诉意识,加强诉前、诉中调解,注重判后释法说理,诉源治理显成效。

坚持强基导向。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建成“村社型”非诉联动中心329个,形成以法庭为中心、法庭辖区全域巡回审判为辅的乡(镇)全覆盖格局。加强对基层解纷力量的指导,指导化解纠纷。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司法救济措施,指派辩护律师36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1万元、缓减免诉讼费197.96万元。深入推进民族地区审判实践,服务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提升司法效能。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升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应用成效,电子送达案件15790件,电子送达率84.42%。运用互联网法庭审理案件930件,网上调解案件14860件。推广运用智慧执行App,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和电子卷宗应用,开展裁判文书智能纠错和案件实时监管,实现人工监督向智能监督转变。依法严格审查,实质化审结减刑、假释案件949件,坚决杜绝违规减刑假释。

五、坚持从严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砥砺担当作为之能。坚持重一线、重实干、重实绩、重公认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警能力培训,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素质培训。注重精品案例打造和学术研究,1篇论文获得全国法院第三十五届学术讨论会论文优秀奖,1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3个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获评优秀等次。

发挥审判管理之效。健全完善各类人员考核机制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院庭长“头雁”作用,多办案、办难案、办大案成为常态。加强上下级法院业务沟通交流和审级监督,交叉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案件。强化均衡结案导向,扩大小额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推广类型化案件要素式审判举措。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效率提升、公正提速。

坚守廉洁干净之本。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10家基层法院及中院内设机构开展审务督察、对2家基层法院开展政治督察和司法巡查。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深入开展“七个一”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六、主动接受监督,凝聚共识提升司法公信

认真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两级法院专题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汇报环境资源审判等工作情况。积极邀请代表委员专项视察、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活动。自觉接受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广泛接受人民监督,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认真听取和回应律师诉讼意见。坚持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司法公开更为广泛深入。

2024年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更高站位,切实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持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法院工作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

二是坚持更高目标,精准服务发展大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从严打击各类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产权保护,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助力推进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公正善意文明执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坚持更高标准,始终践行为民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探索诉源治理特色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分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做实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用好司法建议,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案例阐释“听得进”的法理。

四是坚持更高水平,持续深化审判管理。坚持正确政绩观,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对标全省法院“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案件质量、效率监督管理。压实法官、合议庭执法办案主体责任,推动均衡结案,提升审判质效。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以数据化、信息化赋能审判管理,助力审判工作现代化。

五是坚持更高要求,着力锻造过硬队伍。对标“时代楷模”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扎实开展“五学五做”主题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围绕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体做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守牢公正司法底线,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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