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毛姗 朱泽伟 邱祖辉 文/图) 近年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采取多项措施,持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2019年至2023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开展调查评估,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目前,全县共有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个,均已划分保护区,并明确水域、陆域保护区范围。 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结合保护区地形、地标、地物特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水源地告示牌、警示标识牌、宣传栏、水质监测信息公示栏、护栏等设施,明确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放牧、开荒、开采石料,库内禁止游泳、捕鱼、钓鱼。截至目前,共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和警示牌50余块。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监管与巡查。镇沅县切实加强各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较大水源地建有水库管理所,工作人员常年值守。县生态环境、住建、水利等部门将水源保护区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保护区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跟踪监测工作。依托监测力量,落实监测频次,强化数据分析,定期对水温、透明度、溶解氧、PH值、电导率、浊度、铁、铅、锰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测,有效掌握水质动态变化,为切实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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