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郭春祥) 3月18日上午,深化推进清廉普洱建设暨全市正风肃纪警示大会在思茅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暨正风肃纪警示大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以“身边人”“身边事”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对深化推进清廉普洱建设工作进行再强化、再部署。 市委书记李庆元出席会议并讲话。王刚、任远征、王鸿彬、陆平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姬兴江主持会议。省纪委省监委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8家单位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典型案例是最直接的警示,也是最生动的教材。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以案为鉴、以人为鉴、以事为鉴,时刻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清醒认识,在警示中警醒,在警醒中警戒,深刻反思检视,认真对照整改。 会议强调,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是省委奋力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省域实践新高地的重要抓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清廉云南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穿清廉云南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把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坚持把开展集中性警示教育与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与推动发展互促共进,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与鼓励干部担当相统一,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结合普洱实际,持续深化政治监督“护航行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切实把省委的部署转化为一个个生动具体的普洱实践,形成更多具有普洱“辨识度”的清廉之治。 会议要求,要坚决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干部队伍管理;要紧盯责任落实,改进教育方式、创新监督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把党的纪律、管理的要求、领导的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中,深化推进清廉普洱建设,全力推动“十大行动”提速、提效、提质,以正风肃纪反腐的有力举措和实际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的普洱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县(区)设分会场。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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