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郭春祥 通讯员 周廉钦) 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聚焦“学党纪”这一主线任务,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将“口袋书”等作为纪律建设的重要教材,通过集中学习、领导领学、专题培训、宣传解读、个人自学等方式,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要找准新旧《条例》在表述、定性上的区别和联系,准确理解《条例》改了什么和为什么改……”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面向市直单位机关纪委,通过新旧《条例》的对比、案例分析等方式,对《条例》修订背后的深刻意义进行了剖析,为机关纪委精准履行监督职责“充电赋能”。 澜沧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律人必先律己,执纪必先学纪”的思想意识,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提升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的重要抓手,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对如何规范监督执纪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真正实现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指导实践。 景东县纪委监委灵活采取阅读分享、宣传解读等方式,聚焦《条例》前后变化,分模块由班子成员带学、领学,多角度解读。同时,景东县纪委监委特聘纪法讲解员,用彝汉“双语”为彝族村寨的农村党员讲解新修订的《条例》,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普洱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立足职能职责,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抓好贯彻落实,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的普洱实践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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