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李进芳 苏丹)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管理的老街路口红绿灯,读秒器维修更换不及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该路口的红绿灯读秒器损坏已有5年之久,一直未更换维修。”近日,有群众通过“澜沧评议”平台留言反映问题。 收到留言后,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议留言事项整改。经调查核实,群众留言提到的东朗路与勐朗大街交叉口信号灯建设于2006年,建设时按国家标准GB1488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建设,根据规范,信号灯倒计时器属于非必要安装设置,建设时未安装读秒器交通信号灯符合国家标准。针对留言,澜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筹措资金对东朗路与勐朗大街交叉口信号灯进行升级改造,在信号灯上安装了读秒器,保障群众便捷顺畅安全出行。 “近年来,澜沧县公安局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牵引,以落实作风转变为抓手,以打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为目标,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坚持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效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通过用好‘澜沧评议’,高度重视群众反映问题整改工作,不让群众评议工作止于‘留言’,不断提高辖区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澜沧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有群众反映你单位办事效率低,工作人员对业务、政策不熟悉,存在推诿现象,态度恶劣。建议你单位调查核实是否存在该情况,及时给予群众答复。”近日,澜沧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工作人员在“澜沧评议”平台后台看到群众对某县直单位的评议不满意,但该单位未及时答复群众,澜沧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立即对该单位发出整改提醒。该单位收到提醒后,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并回复群众。 直奔反映问题,迅速整改落实是“澜沧评议”平台上线以来,澜沧县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常态化举措。澜沧县直机关各单位通过“澜沧评议”接受办事群众、企业和其他人员对责任担当、服务效能、作风形象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对评议中收到基本满意、不满意评价事项,及时按照程序进行核实、整改、反馈。截至目前,“澜沧评议”共收到群众评议意见1838条,满意率95.21%,整改率100%。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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