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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告!谨防中毒!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5/14/ 17:23 点击:

 

夏季是各类野生菌生长的旺季

也是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频发高发期

为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的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防止广大人民群众

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

造成中毒事件

近日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

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通告

具体如下

↓↓↓

一、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烧烤食用,也不要多个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农村宴席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严禁购买不熟悉的野生菌,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幻视幻听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对误食剧毒野生菌中毒患者及危重病人,要及时转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综合医院,争取黄金救治时间。

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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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

(资料: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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