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云南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省安委会、省消安委《关于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普洱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及目标 2024年6月底前,完成餐饮、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大众消费场所门窗障碍物拆除;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多业态经营场所门窗障碍物拆除;2025年6月底前,完成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门窗障碍物拆除。 二、整治范围 餐饮、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大众消费场所;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以及多业态经营场所;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 三、整治内容 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窗)、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坚决清除妨碍消防车通行和消防救援的障碍物,坚决清除消防车通道上的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水泥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限高杆等障碍物。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刻认识开展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开展建筑内外“两个通道”专项排查治理,做到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标识清晰、管理规范,坚决防范因通道和出口不畅引发的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要迅速发动社会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两个通道”自查自改,深化警示宣传,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要分级分类开展集中执法,实施综合治理,确保消防“生命通道”常治常通。 单位场所及个人应对照本通告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改。鼓励社会公众和单位员工通过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直接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举报违反本通告要求的消防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和举报核查属实的,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普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普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本文来源:普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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