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精神,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云南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连日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转办多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全省上下以问题为导向,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严肃认真不折不扣抓整改。普洱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督办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普洱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整改工作,强调要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以整改成效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要提高站位抓整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改革举措,做好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件办理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要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认真对待督察,自觉接受监督,严肃认真抓好督察发现和转办问题办理整改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增强自觉抓整改。切实增强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自觉,全力配合督察,认真负责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严肃认真抓好督察发现和交办问题整改,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治理体系,扛牢生态保护政治责任,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要提升质量抓整改。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想问题,对照高质量发展标准要求认识群众举报问题、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从未来长远发展来谋划产业布局、规划城乡建设,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从维护群众权益的角度来做事情,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理不理解、认不认可、满不满意作为办理群众举报件的根本评判标准,及时解决好老百姓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问题得到彻底有效解决的角度来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件实施台账管理,严格办结销号,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郑璐)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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