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江溪)“针对某部门在公务接待中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分管领导,建议您及时对该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问题整改。”近日,普洱市纪委监委结合信访举报、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审查调查等发现的问题,向3名市领导分别发出《工作提示》,推动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把加强同级监督作为深化推进“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的重要抓手,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常态化、“点对点”向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点对点’通报让问题的解决更有针对性,提出的整改建议也更具指导性。”收到《工作提示》后,一名市领导表示,“点对点”通报是真正把同级监督硬起来、实起来的一个重要方式,解决了“看得见、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让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真正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纪律就在跟前、红线就在脚下,从根本上强化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意识。 为防止通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或反弹回潮,市纪委监委强化“室组地”联动,“点对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要求在一个月内反馈整改情况,形成“发现问题—通报问题—整改问题”的完整监督反馈闭环。 “我们将持续深化对同级监督的实践认识,紧盯‘一把手’‘关键少数’履职的关键环节和潜在风险强化政治监督,丰富方式方法,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积极探索强化同级监督结果运用,实现同级监督从‘有形’向‘有效’拓展、由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有效转化。”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2024年,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市纪委监委向18名市领导发出《工作提示》18份;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向市领导发出其分管联系县(区)、部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通报函18份、通报问题287个;结合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出工作提示4份,涉及6家单位13个问题。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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