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罕珊)“监督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理干部,而是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近日,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阳光监督员座谈会上,受聘的阳光监督员说。 为充实监督力量,优化监督模式,去年以来,澜沧县纪委监委在抓实日常内部监督、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的基础上,从各行各业选聘35名人员组建省、市、县三级阳光监督员队伍,做深做实“内外兼修”的监督模式,使纪检监察干部接受全方位监督。 为帮助阳光监督员尽快熟悉纪检监察工作,澜沧县纪委监委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大家走进纪委监委机关,通过参观谈话室、机关楼栋党建、听取讲解汇报、观看工作专题片等方式,让阳光监督员更加深入地了解纪检监察工作。 “严管才是真正的厚爱,让阳光监督员参与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澄清正名、清廉澜沧建设等工作中,把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置于群众监督和阳光监督之下,实现由‘谁来监督纪委’到‘开门纳谏主动接受监督’的持续转变。”澜沧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澜沧县纪委监委还充分利用“拉祜清风”微信公众号推送纪检监察工作动态、通报典型案例,为党员干部搭建学习廉政文化知识的平台,达到廉政教育的目的。 澜沧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创新履职载体、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服务保障等方面下功夫,为阳光监督员开展工作、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让纪检监察干部接受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扫描”,不断突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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