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近年来,普洱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总牵引,积极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示范效果。 (资料图) 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10县(区)均成立了以县(区)委、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创建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组建市级专家组,并邀请省级专家组对市、县(区)进行技术指导。 强化组织保障。开展生态创建工作督查,强化经费保障,10县(区)共支付创建资金198.4万元。组织开展3次工作培训,共计1000余人次参加。 推进规划编制。普洱市市级以及6个县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结合发展优势和特色,以更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完成创建备案。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备案。普洱市市级和景东彝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以及镇沅县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备案。 生态创建取得突破。2022年至2023年,普洱市成为云南省首个成功创建两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州(市)。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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