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徐一丹 赵伟 杨柳青)9月1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鸿彬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草案,建议议程包括审议《普洱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23年度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办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2024年惠民实事及2023年未完成惠民实事办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口岸建设情况等专题调研报告;审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的报告》等5个报告的审议意见,同意将审议意见分别提交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办理。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2024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对部分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开展述职评议工作事宜,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出的评议对象调整工作方案,要求按工作方案抓好述职评议相关工作。 李鸿、姚顺、张若雷、马先楚、魏刚、袁洪波、杨若雨出席会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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