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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守初心 普法宣传担使命】陶智芳:用心用情传递法律温度


来源:《普洱日报》  时间:2024/10/10/ 10:22 点击:

 

近日,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最美政法干警”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公布2024年度“最美政法干警”候选人名单,普洱市公安局新闻办副主任毕晓东,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陶智芳入选“最美政法干警”候选人。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两位候选人的故事。

(本版文图由普洱市委政法委提供)

2012年,陶智芳离开家乡,进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12年来,她兢兢业业坚守在审判一线,一腔真情付诸群众,收获了沉甸甸的荣誉。

她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优秀公务员”;因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成绩突出,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云南省妇联系统先进个人”;因在“七五”普法中表现优秀,获评“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因诉讼服务工作突出,获评“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诉讼服务先进个人”;因审判工作质效突出,获评“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在这个过程中,陶智芳也从一名普通法官成长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在每一个案件里彰显公平正义

在澜沧县人民法院工作十余年间,陶智芳一直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始终坚持用真心与真情关怀每一位当事人,以“如我在诉”的心态帮助群众解决好问题。

无论是关系百姓生活的“小”案,还是受到社会关注的“大”案,她都以案件质量为根本,以案结事了为目标,以过硬的审判能力和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扎扎实实地为边疆群众处理纠纷、帮困解忧。近三年来,她带领团队共登记立案18009余件,当场立案率达98%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8.5%。她参与审理案件1000余件,承办案件990余件,年均办案量330余件,审结970件,结案率达99%,服判息诉率达98.56%,调撤率达81%,平均审理期限23.04天。她的办案数量和质量连续多年在全院位居前列。

她对法律、对当事人时刻都充满着“至真”和“至善”。在办案时,她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以对当事人的尊重换取他们对法官的信任。

2019年的一天,陶智芳接到一名村干部咨询,村里一名姓李的妇女想提起离婚诉讼,但因为残疾行动不便,如果这名妇女不到法院能否提起诉讼?为了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权,陶智芳决定开启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为其上门立案,上门调解。由于李某家比较偏远,交通不便,陶智芳和同事到村上后徒步近8公里前往其家中。在向当事人了解核实情况并经过调解后,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

为了让像李某这样的特殊人群能够得到帮助,陶智芳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设置了“绿色服务窗口”,为特殊群体上门立案、上门服务化解纠纷,帮助当事人“一站式”解决纠纷。在她的努力下,澜沧县人民法院与县妇联、团县委等群团组织建立诉前联动机制,进一步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2020年8月,在调解一起因聋哑人之间打架引发的纠纷时,她打破常规,在双方父母都在场的情况下,用文字与二人进行交流。她通过手机编辑文字,分别向双方询问,双方亦通过各自的手机编辑文字逐一回答。起初双方的分歧较大,但她并未放弃,在全面了解纠纷缘由的基础上,通过文字交流的方式向双方释明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向双方及其父母做调解工作。经过她的反复沟通和磨合,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群众心中的“暖心法官”

陶智芳立足边疆群众司法需求,积极探索高效化、集约化、智慧化、特色化的诉讼服务模式,采取“线上+线下”“互联网+司法服务”的模式,实现立案、调解、送达、保全、鉴定等主要诉讼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全面提升诉讼便利度。设置双语诉讼服务窗口,开展“双语”调解室和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等一系列暖心诉讼服务,让边疆群众充分体验“门口立案”“指尖诉讼”等“一站式”诉讼服务。

一天,立案庭收到了一批原告为来自全国各地的当事人,被告为一家专注于咖啡种植和加工的企业案件,由于被告未按约履行支付收益的义务而引发了纠纷。这批案件均通过网上立案途径申请立案,案件量在不断增加,这一情况引起了陶智芳的关注。

为了更高效地解决纠纷,陶智芳以立案的10件案件为突破口,带领团队进行实地调查,并对调查中发现的还未提起诉讼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由于当事人遍布全国各地,进行当面调解较为困难。为了方便当事人,她便带领团队利用下班后的时间分批进行线上调解,并基于助力企业发展和当事人的权利保障提出了多个调解方案,经过反复协商,经过一周的努力,最终成功调解40余件案件。通过高效、低成本的案件办理方式,当事人足不出户便解决了纠纷,最大程度满足了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司法需求,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要察微析疑,想深一分,多做一步。”陶智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破除以案办案的老思想,积极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既解决了群众的难题,也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诉源治理工作。

陶智芳在审理一起撤销婚姻登记的行政案件时,因当事人鲍叶某用其姐姐鲍玉某身份证与第三人李尼某办理结婚登记,属冒用身份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行为,但鲍玉某提起诉讼的时间,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依法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婚姻登记秩序,陶智芳并未以裁定不予受理的方式结案了事,而是本着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难题。结合查明的事实,陶智芳积极与当地民政局联系沟通,并依照《关于妥善处理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结婚登记的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依法向作为婚姻登记主管部门的当地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撤销某乡婚姻登记处办理的鲍玉某与李尼某的结婚登记。收到司法建议后,当地民政局十分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依据司法建议,撤销了案涉结婚登记。

在这起案件审理中,陶智芳并没有一裁了之,而是巧用司法建议,促进冒名婚姻登记案件实质化解,此司法建议也开启了澜沧县人民法院就该类型案件与民政部门良性互动的新格局,充分发挥了类案首案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

深入山乡的法治精神传播者

作为一名法官,陶智芳见过许多因不懂法而使自己权益受损的事例,她深知普法工作的重要性。

澜沧县山高沟深路远,陶智芳秉持依法办理、及时办理、调解办理、满意办理“工作四法”,主动靠前,进社区、进乡村、进网格,将法送上门,巡回审判率超50%。她注重调解,利用“速裁庭+村委会”“速裁庭+特邀调解员”“速裁庭+商会”等模式,在化解纠纷的同时,为群众送去一堂堂生动的普法课。

她经常带领团队跋山涉水进村入寨,进行实地调查、现场调解,一去就是好几天,每次都收获满满,同事们经常说“陶法官一巡回,案子结大批”。

2022年6月,陶智芳带领的团队收到了近70件农村自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为了不耽误老百姓干农活,她带领团队前往各村寨进行上门调解。她主动到农户家中,到农户劳作的田间地头开展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她耐心倾听村民诉求,一遍又一遍地向村民释法说理,成功调解了近60件案件。此举让司法服务在家门口“落地生根”,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三年来,她带领团队在诉前共化解纠纷57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82%。注重分调裁审工作,2023年,分调裁审完成率为134.18%,70%以上的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就得到解决,实现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重分离,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提高了审判质效,大量案件在诉讼前端得到了化解,及时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面对案件数量逐年攀升的现状,她主动承担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三进”为重点,不断创新调解方式,通过“速裁+村委会”“法官+调解员+N”等多种调解模式,构建全流程一站式矛盾纠纷线上化解和基层服务模式,构建“三纵三横”村村解纷网络工作模式、搭建“四防四化”预防化解综合解纷机制、构建五支少数民族地区特色解纷力量。

作为一名女法官,陶智芳还曾兼任县妇联副主席。她致力于边疆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推进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和实事化维权。在紧张繁忙的工作之余,她多次联合妇联组织共同开展维权公益讲堂,让未成年人及妇女同胞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她常常向身边的人说:“法官并不只是在法庭里身着法袍、手执法槌来审理案件,只要案件需要,能及时化解,就送法上门;无论是邻里乡间,田间地头,还是当事人家里,哪里都是‘审判席’。”她始终将维护当事人利益放在首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实地走访与司法相结合,及时解决当事人的困难,用行动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真情关怀。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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