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杨虹燕)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因地制宜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乡(镇)为主体,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分批开建,率先在村委会施工,逐步带动工商业厂房、农户屋顶光伏项目建设,促进群众、村集体、财政收入增加,拉动投资、就业。 项目建设前期,镇沅县对具备开发条件的屋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完成光伏资源“一张图”编制工作。全县光伏屋顶面积60.37万平方米,可安装面积23.62万平方米,装机容量20.8兆瓦。同时,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及其新划定的“三区三线”,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因素,合理避让中心城区、文物古迹、古村落、古茶树园等区域。此外,为了提升项目研判决策的效率和质量,规范招商引资行为,镇沅县政府通过组织报名、洽谈会、乡(镇)推选等形式,引进屋顶分布式光伏企业5户。截至目前,完成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安装195个,装机容量6.57兆瓦,并网发电89个,并网装机容量2.66兆瓦。5户企业与乡(镇)政府签订投资开发协议。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不仅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更为镇沅县当地群众架起了绿色能源财富之桥。镇沅县积极探索政企合作模式,将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屋顶资源面积委托县土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由公司与投资方签订合作协议实施分布式光伏项目,建立屋顶光伏开发资源库。截至目前,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共租用农户屋顶面积1.85万平方米,支付租金14.8万元,增加了农户地租收入。部分群众利用一次性地租收入投入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变商人”。恩乐镇民江村上景短村民小组一农户获得地租后开始经营特色农家乐,每年收入达20万元;民江村栏门村民小组一户农户发展壮大生猪养殖,年均出栏600头,收入150万元。同时,项目的实施也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增长,继下脚马光伏项目和麻羊寨光伏项目之后,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共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15.6万元。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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