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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领航】江城县:党建“红”引领生态“绿” 河(湖)长制助力河(湖)“长治”


来源:《普洱日报》  时间:2024/10/31/ 11:13 点击: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杨明豪)近年来,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坚持党建引领,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协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多措并举做深做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建强组织体系,做河(湖)长制工作“领头雁”。坚持发挥党组织领导的核心作用,建立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一把手”担任河(湖)长的工作机制,明确313名河长分管江城县辖区内的3条江、67条河流、6座水库、10座电站、4座坝塘。实现县域主要河湖全覆盖,为河(湖)长制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健全“五项”机制,做河(湖)长制运转“稳定器”。建立协调机制、提醒机制、督察机制、考核机制、研判机制,对乡(镇)、部门和县级河长工作实行挂包联系制度,加大对乡(镇)、部门检查指导力度,强化跟踪问效,督促河(湖)长、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履职,推动问题解决、工作落实。

强化联动协作,做河(湖)长制问题“治理者”。建立“党建+河(湖)长制”“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校长”的协作机制,在县河长办挂牌成立“公益诉讼检察室”和“法官工作站”,河(湖)长、检察长、校长等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凝聚合力,发挥聚合效应,破解河湖生态治理难题,推动河湖“四乱”和水生态治理。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河道治理的先锋示范带头作用,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建立完善“党群联动”工作机制,以群众诉求为导向,严格落实“母亲河清河日”制度,组织开展清河、绿美河湖建设等系列主题党日,结合“河小青”“银发志愿服务队”、曲水镇“边地阿耶”等志愿服务队伍,构建了党建引领、河(湖)长牵头、部门共治、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助力河湖保护。2024年以来,共清理河长89.71千米,清理河道垃圾457.71吨。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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