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郭春祥)政治监督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今年以来,普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坚决扛牢扛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党的各项事业建设,党风政风气象日新、高质量发展蹄疾步稳,全市政治生态呈现风清气正的良好态势。 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开展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核心职责。长期以来,普洱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持续推动优化政治生态、优化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清廉普洱,在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的普洱实践中彰显忠诚与担当。 聚焦“国之大者” 精准把握监督方向 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精准有力的政治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普洱市纪委监委牢牢抓住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把“两个维护”作为履责之要,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普洱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各族人民都要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记心间、融入血液,共守祖国疆土、共建美好家园,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越开越绚烂。”市委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为主线,制定了“第一议题”制度工作指引,采取“主题+专题+专家”的形式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重要回信精神示范宣讲30余场次,组织全市1.17万个基层党组织、10余万名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句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作首要纪律,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盯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的时代要求,推动改革与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深度融合,以清廉云南建设为切入点,细化政治监督“护航行动”7个方面32项重点任务、103条落实措施,一条一条梳理、一件一件细化,把政治监督任务细化到点、责任落实到人。当前,已问责84件103人8个党组织,查处21起违反政治纪律案件,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 动态完善推动党中央、省委关于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等重要部署,落实工作台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强化巡视整改,对发现的问题清单进行督办,推动问题真改实改。 聚焦“关键少数” 精准把握监督导向 “工作提示函上指出的问题,帮助我迅速掌握新单位的政治生态,既传导了责任压力,也提供了履责抓手,我一定认真研究、照单落实、接受监督。”近日,市乡村振兴局新任职“一把手”在收到市纪委监委制发的廉政提示函时说。 为进一步压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政治责任,市纪委监委把监督导向放在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担当领导责任、重视履职尽责上,深化细化“四责协同”,引导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深悟透党中央大政方针,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市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约谈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推动制定《普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约谈工作指引》。 依托清廉普洱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扛起主体责任,示范当好“施工队长”,常委班子成员扛实“一岗双责”,研究完善清单推进、工作调度、联席联动、责任落实、动态管理、成果运用全链条管理机制,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更好地督责任、督进度、督成效,从落实责任看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担当,从落实进度看作风能力,从落实成效看有无偏差走样,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和党员干部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 紧盯“一把手”及“关键少数”,出台《普洱市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同时,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等多样化、常态化的警示教育活动,使领导干部在心灵上受冲击、思想上受震慑,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聚焦“队伍建设” 精准把握监督指向 党的事业关键在人,选准用好干部不仅关系到干部自身的发展,更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衰成败。 牢牢抓住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这个关键环节,全市严格落实“十种鲜明导向”“四重”用人导向和“四用四不用”要求,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常态化开展“一把手”履职情况分析研判,着力查找干部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纪实报备机制,今年以来,在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一线提拔任用干部176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6人。 “发文办会变少了,考核指标精简了,让我们基层干部能把减负得来的时间和精力多用在抓落实上。”多名基层干部对基层“减负”感受深刻。 牢牢抓住深化干部作风这个有效途径,普洱市全面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精准提出以“小切口”推进基层减负“大改变”方法论,研究制定67项任务,扎实推进28项“小切口”减负事项,促进基层“减负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化作风建设“提能增效”,市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研究学习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三部曲”,以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统筹做好巡视移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调查处置、节假日纪律作风监督、违规吃喝和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专项整治等工作。截至目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6件2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1人,推动建章立制303个。 同时,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通过压实“三方责任”、建立“三项机制”、把牢“三个质效”、注重“三个效果”,推动办好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好事实事,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砥砺奋进新征程,强化政治监督意义重大。纪检监察机关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强化政治监督上勇担使命、持续发力,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实现长效,以实际行动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尽责。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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