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普洱市司法局)近段时间以来,普洱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坚持民族团结发展与法治建设相融合,把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有力抓手,在精准提供法律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加大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宣传等方面主动作为,当好“收信人”。 强化法律援助惠民生目标。进一步拓展民族地区法律援助服务面,实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建立用好法律援助律师库。加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人权司法保障,配合推进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民族地区群众等提交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事由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开通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持续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借助互联网推广在线办理公证业务,下沉到行政服务中心、社区、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等核实取证,减轻群众负担,简化办事流程。持续开展司法鉴定进乡进村服务活动,让民族地区群众获得更加便捷、实惠的法律服务。 持续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参与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发挥律师专业作用,为民族地区各基层组织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治宣传、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协助村(居)委员会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等方式,在增强乡村、社区群众法治观念、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持续加强民族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重大节假日,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发挥“化解小矛盾、铸就大平安”的重要作用。同时,健全民族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命案高发易发多发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排查预警、调处化解、疏导稳控一体机制,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积极探索推进民族地区诉源治理调解模式。落实行政调解指导职责任务,推进“三调对接”机制运行,形成协调联动工作格局,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推动人民调解组织进驻民族地区人民法院、派出所、信访部门,有力维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团结进步工作局面。 推进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因地制宜推进法治文化进农村、进社区,及时更新已经建成的46个少数民族边境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使其成为集法治文化熏陶、休闲娱乐观赏、促进民族团结共融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法治文化阵地。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与民族团结共进活动的开展。持续深化“法治边关行”宣传活动,依托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组织编写、创作“双语普法”“宾弄赛嗨”等一批以法治为题材的说唱、小品、歌舞、情景剧等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把民族语言变成普法声音。全面推进“法治副村长”配备工作,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和“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为依托,让民族团结与法治宣传相融合,不断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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