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刘奕麟)近年来,西盟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法治思维,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由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对案件事实认定、工作程序以及证据的收集、固定、运用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的严格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确保案件优质高效快查快结。 “提前介入不仅是对审查调查程序的一次体检,更是对证据材料等实体的一次把关。案件审理室通过提前介入,与办案人员及时进行沟通,让审查调查工作思路更加清晰,从而有效缩短审理和结案的时间,不断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西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人介绍。 在工作中,为避免审理提前介入的过程中出现“大水漫灌”的情况,提高针对性与精准度,西盟县纪委监委重点审核案件范围是否准确、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办理程序是否合规、定性处理是否恰当,克服“书面审”“被动审”“机械审”的弊端,在与办案部门进行充分沟通过程中,提出精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参考,有效实现案件准确定性,切实提升案件质量。 与此同时,西盟县纪委监委严把提前介入的时机和介入程度,审理部门按审理规范要求认真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办案程序,仔细分析证据逻辑,及时与办案人员沟通定性量纪、处分处理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做到合理把握工作尺度,防止出现审理人员变相参与收集证据等现象,避免将提前介入变成“边查边审”“以审代查”。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