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李大云 石秉娟)“监督检查发现,有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审批流程不规范,导致资金使用把控不严。对此,我们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整改。”近日,在清廉景谷建设工作调度会上,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作了分析研判,并就下一步开展好清廉云南建设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作出再安排、再部署。 今年以来,景谷县积极发挥财会监督、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优势,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线索移送、重大问题移交处理“纵横贯通”的工作机制,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进一步织密监督网,推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走深走实。 景谷县组织全县118家预算单位对照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整合县人大常委会、县纪委监委等单位和部门力量,组成5个重点检查组,抽取37家县级单位和3个乡(镇)进行复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强化跟踪督办,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通过自查自纠和复查,共发现涉及49家单位的5个方面85个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 按照县委和县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监督“前哨”作用,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与派驻监督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同向发力,推动驻在部门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举措,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清廉景谷工作专班与行业部门坚持协作联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强化督促检查。 景谷县还坚持惩防并举,积极强化整治成果运用,健全完善《县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等7项工作制度,从源头上完善财政资金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 景谷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聚焦源头治理,抓住工作重点,强化结果应用,不断完善与相关部门的问题线索沟通、移送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确保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落到实处、达到预期。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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