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臧灵 通讯员 李宗翔)2024年,普洱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健全完善河(湖)长制,全面落实河湖管护责任,营造了水清、岸绿、景美、河畅的河湖生态环境。 (图片由普洱市水务局河湖管理科提供) 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不断压实河(湖)长责任,全市4237名各级河(湖)长开展河湖巡查14.3万次,巡查发现2582个河湖问题并完成整改。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河湖保护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河湖保护8次,高位推动河(湖)长制工作。科学制定《普洱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24年工作要点》《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等,将河(湖)长制责任考核纳入综合绩效考评,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和有关部门责任。 夯实河湖管护基础。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持续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自查发现并整改完成河湖“四乱”问题49个。水利部推送的291个卫星遥感问题图斑全部完成整改销号。推动河道采砂管理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河道砂石采运管理清单制度,对砂石开采、转运、销售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依托河湖健康评价成果,完成新一轮“一河(湖)一策”方案滚动修编,总结提炼出“清水产流”机制,助力河湖保护治理。 强化河湖管护合力。全面推广巡河问题清单制,主动向河(湖)长派单717个,变常规巡河为现场办公,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推动河(湖)长制实体化运作。落实“党建+河(湖)长制”机制,推广“母亲河清河日”制度,将河湖保洁责任落实到河湖沿岸的有关单位、村组、农户,常态化开展集中清河行动,2024年累计投入90467人次、机械3454台次,清理垃圾漂浮物1.95万吨。连续7年将河(湖)长制专题培训纳入市委党校主题培训班,2024年,全市共有13575人次参训。压实普洱市首创的“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水文监测”等协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合力依法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涉水违法行为。与邻近州(市)落实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承办云南省2024年澜沧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推动河湖保护治理“同河同策、同库同策”。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210余万元资金,开展鱼类增殖放流449.3万尾。 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市34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97.1%,消除劣V类水体。全市累计建成省级美丽河湖26个、市级美丽河湖187个、市级绿美河湖32个,梅子湖水利风景区、勐梭龙潭水利风景区等8个河湖入选云南省绿美河湖标杆典型。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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