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普洱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总体情况 
批捕、起诉案件情况 强化政治引领,在筑牢忠诚根基中找准检察定位 坚定维护党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坚决落实党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严防极端案事件发生。积极邀请各方听证,主动接受市委巡察、市委政法委和省人民检察院政治督察,坚持同类同改、一体整改,进一步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有力促进党的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纵深推进自身反腐败工作,深化“清廉普洱”建设的检察实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全力推进“四责”协同。 坚持同频共振,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展现检察作为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决捍卫国家长治久安,积极维护边境安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努力推动治理水平提升,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制定《关于快速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工作规定》,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75次,促进全民法治观念的养成。助力营造更优营商环境,坚决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同时,开展检察官访企活动120次,为企业送上“订单式”法治课程,精准护航。积极参与金融、基建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妥善办理案件14件,举行庭审观摩21次。 牢记为民初心,在回应群众期盼中践行检察使命 用心用情做好为民实事“必答卷”,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守护群众身边安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扛牢定点帮扶责任。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群众“忧心事”,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做好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化解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防患于未然。悉心织密未成年人成长“防护网”,积极参与“利剑护蕾”专项行动,顺利完成“双下降一扭转”目标任务。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协同健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深入推动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以检察履职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此外,精心筑牢生态保护“安全网”,用最严密法治护航绿色发展,聚焦林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加强法律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协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化“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持续推进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396件,法院采纳率98%。积极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强化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反向衔接。扛起“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持续抓好四大传统领域办案,立办案件占总数的64%;纵深推进新增法定领域和新领域办案,依法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英雄烈士保护等7个领域案件。通过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履职、社会支持等机制,积极推动公益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及社会各界协作配合。 聚焦自身建设,在锤炼过硬本领中夯实检察根基 全方位推动检察队伍能力提升、效能增强、基础牢固,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效运转汇聚坚实可靠的内在力量。夯基固本抓好队伍建设,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引导干警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做好准备,促进理念重塑。抓实“三个管理”,坚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探索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进一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做好案件管理,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不断优化检察官考核,通过压实责任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管权的统一、管案与管人的结合。精准施策加强基础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定点联系等制度,以改革精神破解基层难题、推动基层发展。坚持文化育检,开展文化活动119场,以文化力量铸就检察之魂。 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推进普洱检察工作现代化,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普洱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利剑护蕾”有力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实法律后盾,并为其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开展“利剑护蕾”专项普法行动,推动普法宣传常态化,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知法守法与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利剑护蕾”专项普法行动取得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以高位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定《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挂钩联系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精准施策、明确责任,提升未成年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突出重点,以“双语”形式提升普法质效。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普法强基专家库成员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充分利用“双语”宣传的优势,采用“汉语+瑶语”“汉语+彝语”的方式进行宣讲,确保广大群众“听得懂”“能理解”。 凝聚多方合力,用心用情上好“开学第一课”。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茶城未检”团队将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等专题课带入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普洱市卫生学校等学校。 检校家共建,促进家庭、学校充分发挥职责职能。在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基础上,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大力推动“治未病”与“治已病”有机结合,积极开展相关专题讲座与培训,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防线。 拓宽普法方式,打造多维度宣传格局。利用“民法典宣传月”等特殊节点,把普法课堂搬到赶集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零距离”的法律服务,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设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保护中心及援助律师值班室、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视频提讯室等法律服务场所,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增强普法实效。 “检察护企”有深度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普洱市检察机关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着力点,做实做优护企举措,以检察之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责任担当。全市两级检察院党组强化责任担当,根据最高检、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行动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定《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构建全院一盘棋和“四大检察”齐发力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推进。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打击走私犯罪、打击电信网络犯罪中充分发挥了检察职能作用。 强化法律监督。积极开展督促挂案清理工作,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全面梳理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摸清挂案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全市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案件73件,向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48件,采纳45件,采纳率93.8%;提出检察意见16件,采纳16件,采纳率100%。通过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立案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12件,办理其他护企类案件71件。秉持公正司法与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理念,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和执行案件的监督。 优化检察服务。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完善涉企绿色通道,提高办案效率。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和送法进企等方式,聆听企业心声,为企业答疑解惑。通过开展“检察官访企”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力度。 “检护民生”有温度以“检”之力解民生之“忧”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侵害人民合法权益、严重损害社会公益的突出问题,协同各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抓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高标准起步。将专项行动列入市检察院党组年度重点任务,研究落实方案,提出34项具体措施。各县(区)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形成“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带头抓”的工作格局。 回应民生关切,强化特定群体权益保护。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市总工会等部门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劳动领域重大风险。加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保障,聚焦赡养抚养、妇女离婚纠纷等民生领域。重点推进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维护老年人权益,依法办理涉高龄津贴公益诉讼案件。 坚持精准监督,解决重点领域难题。依法保护金融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协同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办理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等案件,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联合各县(区)对线索进行全面审查。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督促相关部门推进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垃圾中转站等项目建设。开展涉及服务“三农”的检察工作,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行动,加强针对老达保国家级传统村落的保护。 紧盯突出问题,推动社会治理。加强对涉伪劣商品、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检察监督,办理该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大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针对政务信息公开不规范、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整改,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督促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强化反电信网络诈骗检察监督工作,加强对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办理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专项工作影响力。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发布“检护民生”专刊和信息简报。同时,未检部门将案件办理作为释法说理的“第一课堂”,制作并发布一批优秀线上法治微课程,通过“检察开放日”“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本版文图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提供)

2024年度各县区检察院工作亮点 ●思茅区人民检察院:创建“‘检·茶’为民而行”检察文化品牌,探索以茶静心境、述纠纷、纾心结、释嫌隙工作法,多形式成功化解民事纠纷97件,达成刑事谅解、和解68件。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突出检察业务与科技应用深度融合,运用最高检监督模型办理各类案件18件,获评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批“科技赋能公益诉讼检察”示范点。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协同优化营商环境,与工商联制定《关于涉民企执行监督协作机制》等文件,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10次,联合公安、文旅、工商联召开普法培训讲座5次。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打造“银生护未队”未检品牌,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79.17%,未成年被害人人数同比下降15.38%。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上门听证+人民监督+双语普法”办案信息被最高检采用转发;2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2篇调研文章被《云南检察》采用。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打造“茶韵幽香铸忠诚清廉崇法检为民”党建品牌,将清廉要素融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过程;1名干警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建+业务”双驱并进,助推边境检察工作提质增效,1件事例被评为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典型事例。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推动普法宣传工作走深走实,6条信息被国家级媒体采用,2个视频被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评为优秀普法作品,1个视频获评最高检“优秀检察办案故事”。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南碾河河道被非法建筑侵占导致水体污染问题,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6个行政单位防控生活污水直排、生活垃圾乱扔,防止农业面源污染,拆除违法建筑750平方米。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双语”普法宣传活动,聚焦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知识产权、禁毒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7次,深入抵边村组开展法治边关行2次。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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