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钟云/文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图)时光不语,镌刻非凡,映鉴初心。 2024年,普洱全市两级法院做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实干担当之笔,绘忠诚履职、服务发展的精彩画卷—— 
△全国模范法官汤燕萍(左三)。 (通讯员 赵俊 摄) 数据,最直观!2024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41075件,审、执结38686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61%。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6301件,审、执结5986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64%,取得了自2021年以来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连续四年位列全省前三的优异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创新,最瞩目!深化拓展“茶法绿网”环资审判品牌,构建网格状生态司法保护格局;全省首例适用“碳汇”替代性修复生态刑事案件和认购林业“碳汇”替代修复生态案,为普洱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拓展了实践路径。 
△“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公众开放日活动。 (通讯员 马丽莉 摄) 担当 服务大局促发展 回首2024年,普洱市奋进高质量发展步履坚实,在其中寻找法院履职的印记,清晰深刻,又温情满满。 优化营商环境,是近年来普洱不断推进的“要紧事”,也是全市法院持续聚焦的“关键事”。2024年,全市法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合同纠纷12972件,同比上升17.23%。深化“立审执破一体化”推进工作,合力促进经营主体盘活资源、走出困境。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81家企业采取活封活扣,将77家企业及时移出失信名单,为企业修复信用、融资信贷、生产经营排除障碍。开设涉企执行“绿色通道”,高效审、执结涉企合同纠纷6973件,执行到位涉企案件资金10.75亿元,全市涉企合同纠纷平均结案时间90.12天,排名全省第二。 全市法院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为建设创新型知识产权强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改革,全市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02%,较2023年上升7.31个百分点;较2022年上升40.85个百分点,较好地完成了“全市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持续提高”的三年主要目标。其中,1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入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以司法之力护发展之“新”,成就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提升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2024年,全市法院强化对专精特新企业的保护力度,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数据、平台企业等案件74件,保护普洱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创新健康发展。 守护好绿水青山,全市法院探索的脚步从未停止。2022年,思茅区人民法院“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的工作经验得到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示肯定,写进《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报告,成为新时代人民法院担当作为的创新典型。2023年8月,全省首例林业碳票认购协议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签订,这是在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程序中,以认购林业碳票代偿森林资源固碳释氧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首次实践。 2024年,在普洱绿水青山的画卷上,法徽依旧闪耀:从澜沧江畔到哀牢山间,从法官工作室到巡回法庭,从单打独斗到持续扩大的跨域协作“朋友圈”,全市法院用生动的司法实践不断筑牢生态环境法治屏障。全年审结一审涉环境资源案件160件。以司法审判推动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修复,适用“碳汇”赔偿、增殖放流、补种恢复等方式审结案件17件。深化区域协同治理理念,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北海海事法院签订《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全市法院以人民法庭、自然保护区和当地党委、政府为依托,建立13个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站点,构建“两屏三廊多点”生态司法保护体系。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编写的“深化拓展‘茶法绿网’生态司法保护品牌,提升环境资源司法审判能力和水平”工作经验,被普洱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典型案例推送至生态环境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案例库。 
△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护绿水青山。(通讯员 刀彩燕 摄) 情怀 司法为民显初心 民有所呼,法院有所应;民有所盼,法院有所为。 从倾力办好案件守护群众权益,到用心服务减轻群众诉累,一桩桩为群众办的实事,无不为“以人民为中心”留下生动的佐证。 满满的安全感,在一次次公正审判中兑现。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年一审审结刑事案件4012件,结案率达93.67%。扛牢强边固防政治责任,审结一审跨境犯罪案件496件1045人,实刑率100%。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公安部督办的“7.17专案”等涉缅北电信诈骗案件12件24人,审结一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126件129人。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审结一审毒品案件147件209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审结涉黑恶案件4件83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35人。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审结一审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等犯罪案件472件。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保险等涉民生案件3674件,积极参与推动全市42个保交楼和保交房项目建设,妥善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380件。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群体合法权益,妥善审结婚姻家庭纠纷3787件,发出人身保护令、家庭教育令58份。 权益的获得感,在一次次执行中实现。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让生效裁判“落地有声”,努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090件,执结14445件,执行到位12.84亿元。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凝聚综合治理“执行难”强大合力,全市出清执行案件1921件。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涉茶企业劳动争议的系列案件中,将被执行人的大量成品茶拆分到一提一拍,最终将胜诉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身边的幸福感,在一项项便民举措中展现。严格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深化“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运用,实现诉讼服务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2024年,全市法院网上立案6779件,邮寄立案5829件,电子送达法律文书33617人次,诉前在线化解纠纷5307件,12368热线接听46278次,接通率99.47%。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到有信必复,全年接受信访案件及时回复率100%,化解率95.44%。促推纠纷实质化解,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3.42%,同比上升3.17个百分点,人民群众对司法判决的认可度显著提升。 2024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1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1周年。“枫桥经验”所蕴含的智慧,早已渗透进全市法院的办案实践中。近年来,全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排名13次进入全国前十,39次进入全国前三十。2024年,全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线上+线下”方式汇聚多元解纷力量,与仲裁委、侨联、中小企业协会等部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聘请特邀调解员285名,委派调解纠纷3434件,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旁听庭审、业务培训等活动90场2390人次,积极融入依靠党委领导,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行业专业性调解和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同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在基层法院,新时代“枫桥经验”也有了特色各异的样本:联动调解、仲裁、公证、律师等机构,搭建诉源综合治理平台,挂牌成立法院工作站、法律服务点、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各类特邀调解组织,形成“法院+社会各界”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引导矛盾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委派调解等方式就地化解、及时化解。 
△法治进乡村。 (通讯员 马丽莉 摄) 活力 守正创新展新篇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设置的18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全市法院达标率100%,16项指标优于要求。 在办案时间上做“减法”,在办案质效上做“加法”。全市法院办案质效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的高分答卷背后,正是改革创新事业的发展,为全市法院系统高效司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疑难杂症的攻克,离不开创新改革的良方。全市法院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审判权责清单,规范行使审判权。压紧压实管理责任、审判责任,强化“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院庭长带头办理并审结案件12254件,占结案总数的31.67%。 案件质量的提升,得益于监督指导的加持。广泛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向市、县(区)人大作专题报告11次,向政协通报全年工作情况,高质量办结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及关注事项16件。广泛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完善联络机制,走访、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联合调研184人次,以阳光司法,促进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更加优质高效。 良法善治的基石,少不了层层基础的累积。完善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加强条线对接与业务指导,助推基层法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2024年,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306天,一线现场办公100次,解决问题102个。运用智慧法院办案平台和“法答网”、案例库,加大类案检索力度,切实解决法律适用分歧问题。 依法履职更尽责,赤诚丹心映天平。 站在新的起点,“十四五”规划迎来收官之年,全市两级法院将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奋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在实干笃行中用心用情用力书写更加精彩的新答卷。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