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2月10日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陆平同志代表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