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张宇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省高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回信精神,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对标对表省高院“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和市委工作要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41075件,审、执结38686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61%。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6301件,审、执结5986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64%。综合质效稳居全省法院第一方阵,6个集体、1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表扬 一、坚持政治引领,准确把握法院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在全市法院落地落细。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把总书记的关心勉励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诚恳接受市委巡察,扎实整改省高院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反馈问题,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坚持案件办理和舆论引导一体推进,强化阵地管理,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法院发展。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党建和审判工作深度融合。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提升。 二、坚持守正创新,助推平安普洱法治普洱建设 依法严厉惩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审理刑事案件4012件。扛牢强边固防政治责任,审结一审跨境犯罪案件496件1045人。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一审电信诈骗案件12件24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126件129人。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审结一审毒品案件147件209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审结涉黑恶案件4件83人。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审结一审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犯罪案件472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审结一审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案件560件。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65件70人。 强化人权和诉讼权利保障。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原则,宽严相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234件3193人,对834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单处罚金或免予刑事处罚。落实司法人权保障,保护被告人辩护权利,为被告人指定辩护554人次,指派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1078人次,聘请翻译120人次。实质化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严防“纸面服刑”,依法对759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激励罪犯改造自新,实现治罪、治理与治心有机结合。 协同推进法治普洱建设。全市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471件,行政非诉案件26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推动行政纠纷源头治理、实质化解,联动住建部门诉前化解公租房租金纠纷等367件。支持行政复议发挥解纷主渠道作用,建立思茅区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全市法院发出司法建议45条,市中院发布《行政案件白皮书》,深入各县(区)召开府院联动会议,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司法助力。 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预防“民转刑、刑转命”等极端案件发生。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与普洱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院、知识产权局等单位联动,诉前调解纠纷16028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对总”委派调解纠纷3434件,积极融入以党委领导、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和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同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坚持依法履职,服务保障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市法院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12972件。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依法保护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竞争秩序。在力求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最大程度减轻对企业的影响,为企业修复信用、融资信贷、生产经营排除障碍。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运用“预查废”工作机制高效化解金融纠纷案件。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市场要素高效配置。 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全市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47件。强化普洱特色农业保护,“送法入企”,为普洱老字号企业长远发展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引导本地茶叶、咖啡企业依法维护地理标志、商标、专利等品牌商业价值。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数据、平台企业等案件74件,保护普洱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创新健康发展。 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擦亮普洱法院“茶法绿网”生态司法保护品牌底色,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涉环境资源案件160件。以司法审判推动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修复,深化区域协同治理理念,市中院与北海海事法院签订《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全市建立13个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站点,构建“两屏三廊多点”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筑牢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屏障,依法化解文化遗产、传统村落保护纠纷,以司法之力守护古道乡愁。 四、坚持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立足职能强化民生保障。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市法院审理民事案件20293件。用心办好百姓身边案件,审结教育、就业、医疗、养老、安全生产等案件126件。用情断好群众家务事,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787件,制发人身保护令17份。助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妥善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380件,参与推动全市42个保交楼和保交房项目建设。法治赋能乡村振兴,审结农地流转案件438件,涉宅基地、相邻权等案件266件。强化司法人文关怀,发放司法救助金93.6万元,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496人269.13万元。深化“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审结一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5件331人,发出家庭教育令41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攻坚执行兑现胜诉权益。全市法院深入开展百日攻坚等专项活动,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5090件,执结14445件,执行到位12.84亿元。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终本清仓”,切实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拓展查人找物新途径,强化失信联合惩戒,规范司法网络拍卖,拍卖成交2.29亿元,将胜诉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优化服务提升诉讼体验。深化“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运用,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实现诉讼服务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调、诉、访一体推进,做到来信必录、有录必全、有信必复。促推纠纷实质化解,着力强化判后释法明理力度,极力促成服判息诉,人民群众对司法判决的认可度显著提升。 深化普法夯实法治根基。全面落实省、市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要求,全市法院开展以案释法3845场次。用“点单式普法”等形式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社会参与和推动法治普洱工作的积极性。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运用到释法说理中,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将多元民族文化融入法院工作,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当好新时代民族团结的践行者、促进者、守护者。 五、强管理抓素能,以高素质法院铁军守护司法公正 提担当作为之能。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增强干警政治素养,提高干警职业能力,促推调研风气养成。全市法院完成11个全省重点调研课题、3篇学术论文、3篇裁判文书、7个案例,1个庭审获评全省法院“六优”评选优秀等次。 强管理增效之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深化审判权监督制约管理,以“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为抓手,细化司法责任,认真落实“阅核”制改革,落实院庭长办案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法答网”和“案例库”推广运用,有力推动全市法院裁判尺度统一,全市法院办案质量明显提升。 守清正廉洁之本。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强化廉洁司法教育,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持续开展司法作风整治提升行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全覆盖,一体推进“三不腐”制度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普洱法院铁军。 六、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监督深化阳光司法 全市法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情况等工作向市、县人大作专题报告,向政协通报全年工作情况,办结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及关注事项,广泛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走访、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联合调研。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广泛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以阳光司法促推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更加优质高效。
2025年工作安排 一是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回信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以更实作为服务发展大局。用法治方式助力普洱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推进平安普洱建设。强化产权司法保护,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普洱建设。 三是以更高标准满足多元需求。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民生案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深化府院联动,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多元化解,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质性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常态化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四是以更优管理促推司法公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压实司法审判各环节、各方面责任,持续提升审判职能融合和协同履职水平。积极推进“一张网”建设,以信息化推动司法审判减负增效。坚持放权和监督相统一,深入推进“阅核”制度改革,促进法律适用统一,以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裁判,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是以更严标准锻造法院铁军。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围绕司法审判关键环节做实素质提升,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提升法院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全员绩效考核,树立激励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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