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 2024年,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12315投诉举报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建引领,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能力“再提升”、作风“大转变”推动12315工作提质增效,着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保障诉求有突破。强化工作衔接,高效协同运行,第一时间做好分流处置工作,确保所有咨询、投诉、举报及时得到受理和处置。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好投诉举报应急处置等工作,对涉及食品药品等投诉举报,减少流转环节,直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分送。及时高效处理投诉举报,提高热线诉求办理效率、诉求实际解决率和消费者满意率,确保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24年,共接到投诉举报和咨询22720件,其中:投诉8163件,举报3024件,咨询11529件,表扬4件。接待来人来访(含现场调解)105人次。投诉按时初查率、按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0.25万元。 工作能力有提升。将12315效能评估评价工作考核常态化,每个工作日对即将超期件实行跟踪催促提醒,每周对重点投诉举报办理进行全程指导和督促,按季度对各县(区)12315工作进行考核,逐一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查找短板,认真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压实各方责任,持续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提质进位。大力推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12家企业加入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系统),总数达59家。 宣传引导有成效。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消费热点和难点问题,联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线上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有针对性地对消费者进行消费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维权典型案例14期、投诉举报热点提醒1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相关工作,发布消费维权年主题海报和宣传标语,组织开展“激发消费活力”主题宣传活动,指导各县(区)开展消费维权宣传。“3·15”期间,接受消费者咨询5399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52件,调解解决4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56万元。 同时,积极申报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12315投诉举报中心(消协办)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成功被人社部、市场监管总局表彰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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