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李超)4月10日至11日,市领导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次集中学习举行,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全市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 市委书记李庆元主持并讲话。王刚、王鸿彬、陆平、姬兴江、李旭东、谷雨作学习交流发言。 通过集中自学、研讨交流,大家静下心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思考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得怎么样、抓得怎么样,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转化为带头抓好学习教育的高度自觉,转化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实际行动。 李庆元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党中央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再次向全党宣誓了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彰显了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我们要深刻领悟党中央的战略考量,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攻坚克难,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普洱实践提供有力保障。 李庆元强调,要加强对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紧盯目标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推进。要力戒形式主义,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搞层层加码,不提脱离实际的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正向宣传引导。要注重实践转化,把开展学习教育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把好作风体现到抓好今年各项工作上。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参加。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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